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彰化縣李姓男子二年前酒後向女兒要錢不成拿鐮刀恐嚇,李男的前妻蔡姓女子阻止反遭砍死。當時李男九歲兒子目睹,曾說「希望爸爸被判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官今年三月審結,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十一日審結,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可再上訴。
起訴書指出,一一三年十一月,六十一歲李男酒後向二十多歲的女兒要錢遭到拒絕,雙方發生口角,李男拿出鐮刀恐嚇,前妻蔡女為保護女兒挺身而出,卻遭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李男和蔡女所生的九歲兒子則目睹父親殺人。
檢方查出,李男長期酗酒,又有家暴紀錄,在外積欠約百萬元的賭債,也是由蔡女等人幫忙償還,李男犯案後駕駛小貨車逃逸,警方獲報在埤頭鄉逮捕李男,訊後依殺人等罪提起公訴。
蔡女家屬表示,當時九歲幼子目睹母親遇害過程,身心受創嚴重,曾表示「希望父親判死刑」。
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於今年三月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昨日二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