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直銷吸金逾181億 聖石集團4主嫌遭求刑18年

本報綜合報導

聖石集團邱姓負責人及蔡姓丈夫等人涉嫌假借投資黃金不法吸金,犯罪所得逾一百八十一億元。台北地檢署二十四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邱女、蔡男等三十八人,並請法院對四主嫌以十八年為基準量刑,並對聖石公司判處四十億元罰金。

曾擔任媒體記者的陳姓男子也在聖石集團任職,他被控負責營造聖石集團公關及媒體形象,案發後夥同蔡男及律師商討藏匿未被扣押的現金及串證事宜。檢方認為陳男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聖石集團自民國一一二年一月間起,以直銷佣金獎金制度,由旗下業務員推銷方式,對外推銷、招攬不特定大眾簽訂保證獲利的「黃金條塊預購暨寄託契約」及搭配贈送活動的「黃金定期定量契約」,對外吸收資金。

檢方指出,這個契約以「折扣」用語包裝約定給付的利益,顧客得依預購黃金公克數,保證並先行獲取八%至十二%不等利益。

北檢昨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邱女、蔡男等三十八人。檢察官認為,邱、蔡等四名被告居於聖石集團核心地位,此案被害人遍布全台,人數眾多,吸金總金額高達一八一億餘元,堪認情節重大,請法院以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為基準判斷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