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張姓男大生前對重考班女同學傳送騷擾訊息,除「早安女人」、「晚安女人」外,還傳送狐獴交疊疑似交配的照片並附註「這你(妳)」等,讓女方不滿提告。一審台南法院認張行為構成跟騷,判處五十日拘役。張不服提起上訴,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張男與女方為補習班重考班同學,二人私下並不熟悉,一一三年九月間,張男透過IG私訊傳送「早安女人」、「晚安女人」等問候,後傳送兩隻狐獴一前一後緊貼,兩隻狐獴一站一趴呈現爬跨動作,張附註表示「這你」等,致女方感受嚴重干擾與性騷擾暗示,質問張男「是可愛還是可以做愛?」並向補習班及警方求助提告。
張男於審理中辯稱,「男人、女人」皆為中性稱呼,是個人打招呼習慣,傳送狐獴照片目的是為表達女同學一樣「可愛」,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張與女方並無深交,避開常態稱呼而以女人問候、傳送具強烈性暗示意象照片,已跨越合理社交界線,依跟蹤騷擾罪判處五十日拘役,易科罰金五萬元。
張男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辯護人函詢野生動物遊樂園、農業部生物研究所等相關單位,主張照片內容不足以證明為交配照片,不能認定該照片與性或性別有關。
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強調跟騷法的認定應以「合理被害人」之主觀感受為標準,而非加害人單方面的自我解讀。認張男在極短時間內密集傳送違背對方意願且帶有性別意涵之訊息,已使被害人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裁定駁回張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