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遭「滴管餵毒」趁昏迷性侵致死 台中男一審判14年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四十三歲王姓男子涉嫌兩度花二萬元找二十七歲傳播妹到汽車旅館飲酒,提供毒咖啡讓女子施用後性侵,隔天發現女子身體冰冷通報送醫不治。台中地院依藥劑強制性交致死等罪判他十四年六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於去年二月四日晚間,以二萬元代價,約從事傳播工作的一名女子,至台中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飲酒玩樂,過程中邀約女子飲用毒品咖啡包,趁對方失去意識之際性侵得逞,並拍攝影片。

王男三月五日再以相同條件邀對方前往同一間汽旅,兩人喝酒並施用毒品後,女子再次陷入意識不清狀態,王男不但再次性侵、偷拍,還為了讓她持續昏迷,竟在隔天清晨拿滴管將毒品滴入其口中,直到六日上午起床後,發現女子身體冰冷,才向汽車旅館櫃檯求救並叫救護車,但女子送醫後仍不治。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訊後將王男送辦,檢方偵辦後,去年十月間,依強制性交、違反藥事法等罪嫌將王男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王男雖在案發時通報旅館人員將女子送醫,且審理時認罪,但審酌他犯罪情節重大,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一審七日宣判,藥劑強制性交部分判王男七年十月、藥劑強制性交致死處十二年,合併應執行十四年六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