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提升公立幼兒園餐點品質、因應近年食材價格上漲及偏遠地區採購成本較高,教育局向中央反映地方實際需求,順利爭取自一一五學年度起,再次提高公立幼兒園午餐及點心費收費基準。一般地區每生每日由九十元調高至九十五元,偏遠地區則調高至一0五元;因收費基準調增所產生的經費差額,由中央與市府全額吸收,納入就學補助支應,完全不增加家長繳費負擔。
市府表示,幼兒餐點品質攸關孩子健康成長,一一三學年度,首次將公幼每生每日餐點費提高至九十元;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及偏遠地區食材採購及運輸成本較高,教育局再次向中央反映地方需求。
自一一五學年度起,一般地區每生每日餐點收費基準調高至九十五元(月收基準約二0九0元);偏遠地區則加碼調高至一0五元(月收基準約二三一0元)。教育局說,這項收費基準合理調升,希望為園所爭取更多食材採購與規劃餐點彈性,回應不同地區園所供餐需求。
除提高餐點費收費基準,同步向中央爭取提高補助比率,將中央補助「收費調增差額」經費比率,由一一三學年度八成提高至一一五學年度九成,一成差額由市府自籌支應,增加費用不轉嫁家長。教育局說,透過中央與地方攜手,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並讓園所有更充足經費選用「三章一Q國產及在地優質生鮮食材,提升幼兒餐點營養與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