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員林市區道路疑似遭人以故意「碰瓷」手法要脅詐財,該嫌以故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人潮聚集處之公共場所走路碰撞跌倒受傷等,以當場和解方式向民眾強索數千至數萬元賠償金,若不從將提起告訴施壓恐嚇民眾。經警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分析、比對及蒐證,十八日拘提犯嫌洪女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員林分局即由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清查轄區各派出所發現於今年六月至八月間,該嫌密集在員林市及大村鄉一帶至少已有十二名被害人遭此假車禍碰撞跌倒等方式訛詐取財,最高甚有一天犯案四起的紀錄,不法利得粗估約三萬餘元,經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分析、比對及蒐證,鎖定三十五歲洪女涉嫌重大。
警方說,洪女行為已嚴重影響民眾日常活動安全,員林警分局於彙整相關資料後於八月十八日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獲准,專案小組火速於當日下午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將洪女拘提到案,全案訊後,依詐欺、恐嚇及強制等罪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由法院裁定收押,同時擴大清查是否有其他被害者。
員林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假借交通事故或疑似遭故意碰撞假摔受傷,要求索賠金錢以換取不報警處理之情形,民眾應保持冷靜,切勿私下交付金錢和解,而是應立即撥打一一0報案專線,並盡可能保留行車紀錄器及相關對話等證據,交由警方來協助釐清事發過程,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