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國防部日前宣布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每月增加四千元,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委員馬文君二十一日重申,政府既然明知提升待遇有助留才,為何立法院早已三讀通過的志願役每月三萬元加給至今仍未落實?她質疑問題不在於政府財政能力,而是預算排定的優先順序與「選擇給不給」的問題。
馬文君指出,國軍基層缺員、招募困難已是長期問題。立法院修正《軍人待遇條例》大幅提高志願役加給,主旨即在於補齊人力缺口。當初行政院並未提出覆議,總統也已依法公布施行,且該法案並未經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行政機關卻以有違憲疑慮為由拒絕編列預算,顯然有違依法行政原則。
針對退伍軍警消所得替代率調升至最高百分之八十的修法,馬文君表示,行政機關同樣採取不編列預算並聲請釋憲的作法。她強調,政府在軍事採購、武器升級與無人機發展等項目預算編列龐大,但攸關基層軍警消留才的法定待遇卻一再拖延,呼籲政府不應一方面喊話重視國防人力,另一方面又讓法定的留才政策陷入無休止的等待。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尊重立法院對國軍與軍警權益的關注,為維護憲政秩序與財政紀律,行政院已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判決前,行政機關將依預算審查程序辦理,並優先以戰鬥部隊精準加給方式照顧高風險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