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尤姓男子與戴姓男子共謀從泰國走私大麻來台,利用他人身分資料申請EZWay報關,再以一般收納箱包裹夾藏六十三包、逾二點一公斤大麻煙草闖關,遭海關查獲。台南地院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尤男因另案已遭通緝且尚未緝獲,台南高分院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尤男與戴男明知大麻屬第二級毒品,也是管制進口物品,仍於去年八月間共謀從泰國輸入大麻。兩人分工由戴男負責在泰國包裝大麻、提供收貨地點及他人遺失的健保卡,尤男則負責尋找台灣買家、申請EZWay報關及接收包裹,準備將大麻輸入台灣後販售牟利。兩人將台南一間商務旅館作為收貨地點,尤男並使用他人名義的預付卡、健保卡、身分資料進行報關,再於去年九月十一日將大麻以收納箱空運抵台,海關查驗時發現箱內藏有六十三包大麻煙草,隨即予以扣押。
調查人員後續採取控制下交付方式,去年九月十六日由貨運人員依址配送。尤男期間多次更換收件地點,最後前往取貨,並在兩張貨運簽收單上冒簽健保卡失主廖姓男子姓名。尤男簽收後隨即遭警方逮捕,並查扣用來收貨的健保卡及聯繫運毒事宜的手機。
法院指出,尤男運輸大麻販售牟利,將助長毒品流通、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毒品在海關即遭查獲,未實際流入市面,且尤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六十三包大麻沒收銷燬,涉案手機及健保卡均沒收。
案件目前進入二審。台南高分院指出,尤男所涉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屬重罪,一審已判刑,且他另經屏東地檢署於六月發布通緝,截至裁定時仍未緝獲,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