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遠海運新能源航運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新成立的中遠海運新能源航運由中遠海運(天津)公司100%持股,經營範圍不僅涉及新能源技術研發、合約能源管理,還包括電池銷售、蓄電池租賃及電池零配件生產等業務。(見圖)
中遠海運新能源航運從一個月前成立新能源船事業部,到如今註冊新能源航運公司,中遠海運在新能源航運領域的佈局正在進一步落實。
根據工商註冊資訊,新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中國大陸與港澳間貨櫃船、普通貨船運輸,船舶租賃,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合約能源管理,電池銷售,蓄電池租賃,電池零配件生產,以及水上運輸設備及其零配件銷售等,其中“電池銷售”和“蓄電池租賃”等業務值得關注。

據瞭解,2026年七月中遠海運(天津)公司新能源船事業部正式揭牌,按照中遠海運方面的規劃,該事業部將圍繞新能源船舶市場拓展、營運管理和技術等工作,以新能源船舶產業發展進一步提升清潔能源航運領域的專業能力。從事業部成立,到實體公司註冊,時間相隔僅一個月,這也意謂著中遠海運在新能源船舶領域的佈局,正從業務規劃進一步向市場營運和實體化推進。
事實上,中遠海運在電動船舶領域已經開展多項,2026年初中遠海運(天津)公司簽署540TEU沿海純電動貨櫃船建造合約,該船配備貨櫃式電池動力單元,總電池容量近16000千瓦時。今年六月中遠海運又簽約建造兩艘240TEU電動貨櫃船,採用充換電一體的貨櫃模組化電源配置,主要面向近海、短途運輸。更早之前,中遠海運已有700TEU級電動貨櫃船投入長江航線營運。從700TEU到540TEU再240TEU,中遠海運的電動船舶正在覆蓋不同規模的內河、沿海及短途運輸。
值得關注的是,“蓄電池租賃”涵蓋在中遠海運新能源航運經營範圍,對於電動船舶而言,電池是核心設備,也是成本較高的資產。如果船東一次性購買電池,不僅需要承擔較大的前期投入,還需要面對電池衰減、維護以及後續技術反覆運算等問題。採用模組化電池後,船舶可以通過更換電池箱進行能源補給。理論上,電池租賃能夠將一次性設備投入轉化為持續性的運營成本,並降低船東的初期資金壓力。惟目前中遠海運尚未公佈深圳新公司具體的電池租賃商業模式,因此其未來是否會大規模採用“船電分離”或電池租賃模式,還有待進一步觀察。對於中遠海運而言,新能源航運的佈局,正在從單純的“綠色船舶應用”,向新能源船舶運營及相關能源資產服務進一步延伸。至於電池銷售、租賃等業務未來能否形成新的商業模式,仍有待後續專案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