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松姓棒球教練長年性侵、猥褻男童,至少五十多人受害,檢方三波起訴後,法院一、二審就其中九十罪判三年六月至八年六月不等徒刑,松男另性侵二十二名男童部分,一審今年六月判他十九年;檢方另查出,松男還對五名男童施暴,拿球棒打頭、踹肚及丟椅子,一審再依十五個傷害罪判他六月至一年四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松男一0八年至一一一年間分別在台東、高雄的宿舍或民宿,及台中某國小教室內,四度持木棍毆打同一名男童的腿部,或徒手毆打他臉、眼框,造成男童腿部、臉部瘀青。
台中地院審理時,松男均坦承不諱,與男童及其母親證詞相符,也有相關傷勢照片、校園事件調查小組訪談紀錄可佐,中院考量松除本案另設傷害案件,為減少不必要重複裁判,今年五月依四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松一年、一年二月、六月及六月,未定應執行刑。
檢方另查出,松男一一一至一一三年間又在台中個地區的棒球場、台東飯店等地,拿球棒毆打臀部、徒手捏肚子、打臉,甚至用球棒敲頭、持熱融膠條打臀部,出腳踢踹肚子以及朝學生丟折疊子等方式,至少再對四名男童施暴多達十一次。松男也坦承,有學生證稱被松捏到肚子瘀青、遭甩巴掌,比賽下場仍帶頭盔時會被松拿球棒打頭,還有學生表示,練習失誤時,松會拿球丟他腳有時會打到頭。
台中地院審酌,松男身為棒球教練指導年紀尚幼學生,只因情緒或學生表現不如預期就施暴,釀男童身心受創,八月再依十一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松男七月至九月徒刑不等,十一罪應執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