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參選竹北市長 資格仍待認定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表態將參選竹北市長。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右三)二十六日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參選是公民基本的權利。(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康子仁、彭新茹∕綜合報導

原陸籍人士、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二十六日宣布參選竹北市長。陸委會表示,原陸籍人士必須向主管機關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滿十年才能參選公職;李貞秀參選資格由選務機關依法認定。新竹縣選委會指出,須待正式提出候選人登記後,將依其所附資料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查。

現行規定,候選人登記時須具結未在大陸設籍、持有相關身分證件或護照,並聲明不具中華民國以外國籍。陸配參選須在台設籍滿十年,且年限自繳附喪失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未完成註銷前,依法仍屬大陸地區人民。

針對李貞秀在個人社群宣布參選竹北市長,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受理審查機關是新竹縣選委會,除非有爭議中選會才會介入。新竹縣選委會說,須待正式提出候選人登記後,將依其所附資料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參選是每一個公民基本的權利,他對此沒有過度的評論。對民眾黨提名的竹北市長參選人邱臣遠更不可能造成任何的影響。邱臣遠說,上週末在地方跑行程時確實有遇到李貞秀,她當時有前來致意,並表達參選竹北市長的意願;而他身為民眾黨徵召提名的竹北市長參選人,將持續端出更多務實政見,爭取市民支持。

國民黨參選人吳旭智表示,有人願意投入,都值得尊重;民進黨參選人曾聖凱說,李貞秀只要資格符合並願接受市民檢驗,都予以尊重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