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因公傷殘 慰問金最高6.6萬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強化對義務役因公致身心障礙人員的照顧,內政部修正《義務役軍人傷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給辦法》及《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內政部長劉世芳二十九日宣布,自今年九月一日起全面調增義務役因公受傷人員的三節慰問金與安養津貼,最高調幅達百分之三十,盼能有效減輕受傷弟兄及其家庭的長期照顧負擔。

內政部說明,此次修法同步檢討義務役軍人與替代役的給付標準。自九月起,三節慰問金依身心障礙程度不同,每節調升後金額介於一萬六千至六萬六千元不等;其中,全身癱瘓者每節調增六千元、半身癱瘓者調增四千五百元、其餘身心障礙等級則統一調增三千元。

安養津貼方面,每月給付標準亦獲得顯著提升。半身癱瘓者由原先每月三千二百元調升至三千九百元;全身癱瘓者則由每月七千四百六十三元調升至九千一百元,為受傷人員提供更穩定的生活保障。

劉世芳指出,考量因公受傷人員與家屬面臨長期的照護需求,並因應近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及生活成本增加,內政部檢討調整相關給付。政府將持續完善照顧制度,給予受傷弟兄與家庭更周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