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不到200元弒母 逆子判無期

本報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向母親索討二百元未果遭斥責,竟徒手將母親掐死,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七日起一連三天開庭審理,全案九日宣判,林男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與母親在台中市大里區同住,去年四月十一日晚間於住處一樓向母親索討二百元繳納電信費,遭拒絕並斥責。林男心生不滿,先徒手連續掌摑母親雙頰,接著以雙手按壓前頸部,再以手覆壓口部,使林母無法呼吸而失去意識,並造成顏面、頸部及雙前臂等處多處瘀傷。

與林男同住的外甥楊男在樓上聽聞爭執聲,致電楊母返家處理;楊母返家後發現林母倒臥地上,經通報救護車後仍宣告不治。案經林男向警方報案自首,及林母的兩名女兒提告,警方展開偵辦。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去年七月間依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將林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