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越南籍陳姓移工上網花四千元買入一隻遭獵殺、屠宰的第三級保育類動物「長鬃山羊」,因事後又想以四千五百元轉手,未料面交當天隨即被警方查獲,住處內又發現另隻同遭屠宰的山羌,檢方以陳犯嫌明確,偵結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起訴他。
起訴書指出,陳男去年透過臉書,以四千元向另名身分不詳的同鄉購買已屠宰的一隻台灣長鬃山羊(重約十公斤),後來又有其他人在臉書兜售長鬃山羊,黃姓民眾發現後主動洽談、相約面交,並同時報案請警方陪同到場。
同年十一月三日,陳男依約到台中大里區準備面交,警方當場扣得他持有的長鬃山羊,當天再經陳男同意下,到其大里區住處內搜索,又發現另一隻已屠宰的山羌(重約六點六公斤)。
檢察官訊時,陳男坦承購買長鬃山羊,再轉售給另名不詳人士,當天到場面交才被警方查獲,但矢口否認違反野保法,辯稱他不知道長鬃山羊是保育類動物。檢方並根據扣案的長鬃山羊、山羌,以及陳男在臉書上購買、販賣等刊登訊息、對話紀錄,認定他犯嫌明確。
檢察官認為,陳男先是以四千元購入長鬃山羊,之後再以四千五百元轉售不詳人士,因面交時被警方查獲才未果,但他買入長鬃山羊的行為,已改當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嫌,依法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