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加強低酸性及酸化食品製造業稽查,衛生局針對相關食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七家業者中,兩家查有違規情形。
衛生局表示,配合中央進行「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及酸化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主要是針對罐頭、料理包等產品查核食品業者所登錄、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來源文件保存、食品追溯追蹤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準則等項目,強化食品製造業者自主管理及食品製造源頭管理。
此次共查核七家業者,其中兩家查有違規情形。一家業者經GHP及HACCP限期改善後,複查仍未符合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分別處新台幣十二萬元罰鍰,合計二十四萬元。
另一家業者則有未依規定聘用專門職業人員及逾期與未逾期食品置於同一棧板,且未明確標示「報廢」或「不合格」字樣等情形,依同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分別處新台幣三萬元及六萬元,合計九萬元罰鍰。另抽驗產品及原料共十一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的低酸性及酸化食品,須透過適當的製程、密封及殺菌條件,確保產品於常溫儲存期間的安全性。食品安全管理應從原料驗收、製造加工、殺菌、密封、倉儲至成品流向等各環節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