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一名邵姓男子因不滿過往三起司法案件判決結果,於今年九月三日清晨,駕駛車身寫有抗議字樣的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院共有大門,造成門框凹陷及玻璃破裂。台北地檢署經偵辦,認定其行為已從權利救濟升高為危害公眾安全的暴力攻擊,於十七日依涉犯毀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邵姓男子過去曾接連捲入多起刑事訴訟。其中一0七年間的交通過失傷害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拘役二十日,後續上訴也遭駁回確定。邵男隨後陸續控告相關人員涉嫌瀆職、誣告等罪,均獲不起訴處分。其後邵男又於一0八年間因妨害名譽案遭判處拘役五十日確定,並於一一三年間再因另起交通過失傷害案遭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經多次訴訟失利,邵男對司法機關心生不滿,遂於民國今年九月二日下午,駕駛車身漆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及「司法已死」等標語的營業用小客車,前往總統府及司法院周邊繞行勘察環境。隔日清晨五時許,邵男將車停放在博愛路司法機關前,先下車搬移車道拒馬,隨後返回車內發動車輛猛烈衝撞大門,造成西側大門嚴重毀損,隨即遭趕赴現場的警方當場逮捕。
檢方偵辦後認定,邵男以高度危險方式衝撞政府機關,嚴重危害公眾與機關安全,遂依想像競合犯規定,建請法院從一重依毀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處斷。為維護司法尊嚴並防止社會模仿效應,檢察官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並針對其管領使用的犯案車輛聲請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