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1日公布肉類加工製造業稽查結果,其中貯放過期食品的6家業者中,竟然有5家是位於台南市的業者,另外產品追溯電子申報不合格的4家業者中,也有3家者位於台南市。
食藥署指出,本次共計稽查相關肉類製品業者132家,查核其肉類加工製程、環境及人員衛生等項目,以持續提升肉類加工產品之製造品質。專案也抽驗原料肉及肉加工成品共計255件別檢驗動物用藥殘留、食品添加物或衛生標準等項目,結果全部都符合規定。
食藥署指出,本次發現多家位於台南市的業者不符合規定,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不合格者共3家,其中2家在台南市,分別為碁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被裁處24萬元罰款,及富洋企業有限公司永康廠,被處以10萬元罰款。
食藥署表示,電子申報不符合規定的4家業者中,台南市業者也有3家,分別為鼎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被處以6萬元罰款,日月欣食品有限公司仁德廠,被處以3萬元罰款,及再度上榜的富洋企業有限公司永康廠,被處以5萬元罰款。
標示不符規定者計有3家業者共6件產品,其中包括台南市燒味鮮企業有限公司所生產的肥腸串,因標示不合格被處以3萬元罰款。
貯存逾食品的違規業者共6家,其中台南市廠商竟然有5家之多,分別為西井村食品企業社,貯放過期之非基改小干四丁、雞胗等,被處以6萬元罰款;馥汀股份有限公司貯放過期梅漬,被處6萬元罰款;鑫立祥食品有限公司貯放過期骨腿,被處6萬元罰款;富洋企業有限公司永康廠貯放過期的去腳全雞、骨腿等被處以6萬元罰款;嘉升食品有限公司學甲廠存放逾期之香香雞、三角骨等,被處以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