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洪災將滿週年 部落居民赴政院陳情 控災後重建黑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事件將滿週年,當地跨部落青年聯盟二十一日赴行政院陳情,呼籲政府重建方案需由部落共同決定。(聯盟提供/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馬太鞍溪堰塞湖於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因颱風豪雨潰壩,造成光復鄉等地嚴重災情,已快滿一年。部落居民及跨部落青年聯盟二十一日北上行政院陳情,指控部分防災與重建工程在未充分與地主及部落溝通前即貿然動工。學者批評政府以徵收方式進行土地授權,排除諮商同意,實質上等同於侵奪土地。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李明芝指出,國家主導的災後回復工程透過強制徵收與使用,造成族人生活流失,但政府未向部落解釋必要性。她強調,在溝通不足的情況下,程序仍在推進,甚至要求居民簽署切結書及土地使用書,過程極不透明。若相關工程未與族人充分討論,應立即停止強制措施。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助理教授席福.洛高指出,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周邊的開發、資源利用或生態保育,必須先與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然而此次部落僅被告知,並未建立協商管道,地方所期盼的長治久安並非僅靠一座堤防即可實現。

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官大偉批評政府透過徵收方式取得土地,避開先期諮商,僅進行個別諮詢,並未真正與部落溝通。許多中壯年族人因土地承載文化而不願離開,政府卻以低價買斷部落未來。中央與花蓮縣政府未履行職責,面對災民的,是政府工程的一意孤行與規避諮商同意權的無形障礙。

東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俊儒指出,馬太鞍溪的重建工程必須獲得部落的諮商同意。部落並不反對救災與重建,而是要求政府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