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十四日表示,行政院長與相關政務人員的俸給是依照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也就是預算法所規定的法定經費,將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對於立法院違法、違憲刪除與凍結政務人員薪資的後續處置,審慎處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薪資遭立法院凍結引發各界關注,總統賴清德日前公布今年度總預算案時也批示人事費不宜刪凍。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依照憲法第五十四條與行政院組織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長是法定職務,受到憲法公職權與工作權的雙重保障。
同時,其他法規所規定的政務人員同樣也有法律保障,且行政院長與相關政務人員的俸給是依照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也就是預算法所規定的法定經費。
李慧芝表示,立法院動用決議方式凍結閣揆薪資,等於是透過年度預算案的審議,來影響閣揆行使行政職權,這也違反釋字第六0一號解釋逾越立法院的權限、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違反預算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但書的規定。
她說,預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但書為,規定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規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李慧芝強調,行政院依法行政,依照賴總統的批示,請主計總處研議,立法院違法違憲刪除或凍結政務人員薪資的後續處置,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