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營區照、機密文件 前憲兵當共諜 二審仍判刑5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憲兵許藤耀涉嫌接受大陸情工人員利誘,提供軍中資料、營區照片等,收受三十萬八千元。高等法院三十日駁回上訴,維持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許藤耀民國一0九年七月入伍,一一二年六月起擔任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中士、憲兵調查士,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一一三年十二月退役;但在同年九月下旬,他因對外尋求借款,透過LINE、Telegram等社群平台結識暱稱「Leo B」、「Gucci」等人,明知對方為大陸情工人員,仍同意加入「臥龍會」,以提供軍中資料換取報酬。

許藤耀一一三年十月上旬在台北憲兵隊寢室拍攝自我介紹影片,提供姓名、職級及所屬單位等資料,另翻拍個人電子兵籍資料、美軍營區衛星地圖及台北憲兵隊二樓中山室照片等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影像,再透過Telegram傳送給對方。

對方一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分別匯款三萬、二萬元至許藤耀借用的友人帳戶,同年十月二十九日再於其住處樓下交付現金二十五萬八千元,前後共支付三十萬八千元。案件經台北憲兵隊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一審判刑後,許藤耀就科刑部分提起上訴;高院審理認為原判決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