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近12年 王令麟獄政貪瀆案 7人二審改無罪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纏訟近十二年的獄政貪瀆案一日出現重大轉折,高院審理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嫌行賄台北監獄獄官案,改判前北監副典獄長、前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以及王令麟、胡曉菁、趙崇智、祖興華、池燿廷、羅為德等七人無罪;一審原判無罪的吳載威、柯書宇、吳珮瑜則維持無罪。矯正署表示尊重判決;高檢署將研議上訴。

本案源於王令麟因力霸等案於民國一0二年十一月入台北監獄服刑,檢調另案監聽時查出疑涉行賄獄政人員。台北地檢署於一0四年一月偵結起訴蘇清俊、趙崇智、吳載威等二十三人,指控部分獄官收受禮品、招待及其他利益,讓特定受刑人在接見、報紙訂閱及監所活動等方面取得特殊待遇。

其中,檢方指控王令麟透過特助胡曉菁送交禮品,並安排蘇清俊夫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另涉讓王令麟在獄中取得報紙、辦公及處理公司事務等便利。台北地院於一0八年十月判決時,蘇清俊遭判十六年、趙崇智十一年八月、祖興華十一年,王令麟及胡曉菁各二年二月,池燿廷、羅為德也遭判刑。

高院此次審理歷時七年,一日改判有罪七名被告無罪。高檢署表示,收到高院判決書後,將研議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