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約降薪 履約移工控遭剝削

台灣移工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十五日在勞動部前舉行「勞動部縱容雇主鑽法律漏洞,台灣綠能剝削移工」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全面調查「假履約、真聘僱」問題。(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勞工團體十五日披露,有離岸風電公司,以履約人員名義引進海外具專業執照技術的工人,來台後卻被換約成時薪制勞工,在國外簽署薪水達四萬八千元,來台後卻換成時薪僅一百元,沒有加班費、國定假日等,痛批勞動部縱容此事,要求勞動部嚴審履約人員勞動契約、通盤檢討此制度。

台灣移工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到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勞動部全面調查現以履約人員來台的外國人是否為「假履約、真聘僱」的履約人員,並通盤檢討修正履約人員制度。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容柔指出,九月初接獲在離岸風電公司工作的五名履約移工申訴,表示他們是有專業執照的技術工人,來台後卻被換約成為時薪制勞工,每天工作八至十小時,時薪只有新台幣一百多元。

陳容柔表示,進一步了解,這家公司一一四年有五百零八名履約人員,分別由新加坡一家綠能公司及印尼一家公司引入台灣,前者會讓移工先在印尼簽署月薪四萬八千元的勞動契約,後換成一份時薪約一百元勞動契約,後者則是讓移工在印尼時先後簽兩份契約,一份月薪台幣四萬八千元,另一份為時薪八萬印尼盾。

陳容柔說,這些工人週六加班沒有加班費,也沒有國定假日,且沒有工作就沒有薪水,公司要求他們教導藍領移工工作,身為技術工的他們薪資卻低於適用勞基法的藍領移工,而當他們向公司反映不公時,公司告訴他們不想做就回家。

陳容柔並說,勞動部雖將履約移工視為專業人力,卻在聘僱許可申請的過程中,不對勞動契約作任何審核把關,根據統計,近年來台三十天以上履約人員快速成長,從一0八年一千八百五十七人次增至一一四年五千七百八十九人次,可見資方非常容易透過履約名義,以低於法定外專勞動條件的方式引進外專人員。

對此,勞動部表示,履約人員申訴公司涉嫌指派與申請目的不符工作、未給付職災休養期間薪資及未依法辦理勞健保等爭議,已涉及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等規定,已請地方政府盡速依法查處,地方政府正依程序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