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一把忘在咖啡店的折疊傘,竟讓撿走雨傘的男子吃上官司。楊姓男子在路易莎咖啡店發現顧客遺留的雨傘,未交給店員保管,反而直接帶走占為己有。失主發現後報警,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楊男因一時貪念侵害他人財產權,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二千元。
今年七月,楊男在路易莎咖啡東安門市,發現沈姓女子將一把紅色折疊傘遺忘在二樓座位區,他沒交給店員保管,竟順手帶走。
雖然雨傘後來已由沈女領回,但雙方並未和解,楊男也否認犯行。法官審酌,楊男拾獲他人遺失物,本應歸還失主或交警方處理,卻擅自據為己有。考量雨傘價值、犯後態度及相關情狀,判處罰金二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