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部分民眾使用紅外線燈,誤以為照射時間越長、距離越近效果越好,運動醫學醫學會理事長林頌凱指出,使用過久可能違成皮膚與眼睛的傷害,建議民眾遵守「123」口訣,即1天2次且間隔3小時。
食藥署指出,紅外線燈是輻射熱,紅外線可穿透皮膚約0.5公分深度,作用於皮下微血管及較淺層肌肉,有助於促進局部血液循環、放鬆肌肉、緩解疼痛及組織修復。
林頌凱指出,使用紅外線燈應符合安全使用原則,照射距離應維持約30公分,即約是兩個手掌的長度,且注意不宜連續照射,應適度間隔,請患者可記住「123」口訣,即1天2次,每次至少間隔3小時。
林頌凱表示,由於紅外線具有穿透性,可能穿透眼睛晶狀體,造成視網膜傷害。因此,醫療院所在使用紅外線燈時,常會在燈罩外再包覆一層毛巾,以減少散射的紅外線,建議民眾居家使用時也可採取相同作法。
另外,使用時也要留意皮膚狀況,若皮膚有開放性傷口,或正處於急性受傷、腫脹發炎階段,都不宜使用紅外線燈,即使皮膚沒有受傷,也應避免長時間照射,以免造成皮膚乾燥或色素沉澱,每次建議照射約15至20分鐘。
林頌凱指出,由於睡眠時感知能力下降,不建議在睡著後持續進行熱敷與冷敷,以免造成燙傷或凍傷,糖尿病患、高齡者、嬰幼兒及臥床、意識不清者,也不適合自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