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補繳期限至10月31日止

臺北區監理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15年度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原稱: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已於9月底寄發補繳通知書,限繳日至10月31日止,至今仍有17萬輛車尚未完成繳納,請車主朋友把握這幾天時間儘快繳納,以免受罰。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費,監理所提供多元繳納管道,民眾可透過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或電子支付方式線上查詢及繳納,或直接持補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等臨櫃繳納,也可在各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使用多媒體機,輸入欲繳納之「車號」及「車主證號」後,查詢費額並列印繳費單,即可當場繳納、立即銷帳;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如果逾期仍未繳納,除了原本的費用需補繳,還會額外產生逾期的罰鍰,處罰金額將依據積欠的金額大小,以及逾期的時間長短來計算,最低可罰300元、最高會罰到3,000元,並且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到時候財產或薪資帳戶將會被凍結並強制扣款。

臺北區監理所同時提醒民眾,公路監理機關發送之公路養管費繳納通知簡訊,均以政府機關專用的「111」號碼發送,訊息開頭為接收者手機號碼末3碼及機關名稱。請民眾收到簡訊通知時務必認明「來源號碼111」、「手機末三碼」與「機關具名」三重驗證,才能安心點閱訊息、安全繳納公路養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