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四十四歲黃姓男子二十八日與友人共乘汽車行駛國道南下,疑遭友人索取財物、持刀攻擊之後,於國三彰化快官路段被「丟包」,幸無大礙。國道警方下午帶回涉案黃姓犯嫌釐清案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清晨五時四十六分接獲彰化縣一一0通報,國三南向二百零二點七公里處有行人受傷,當事人自稱遭毆打後「丟包」,立即派遣巡邏車到場查看,發現這名行人臉部及手臂等受傷,意識清楚,由救護車送醫檢傷。
彰化縣消防局救護人員發現,黃男臉部、左手、左肩後方等處共有七處刀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送醫包紮後上午出院,隨員警至國道七隊製作筆錄釐清,但對過程交代避重就輕,警方尚未發現黃男違法情事,製作筆錄後離去。
黃男透露,與友人共乘汽車從高雄市前往桃園市,返程途中遭索取財物並遭駕駛持瑞士刀攻擊,最後在國三被「丟包」。
國道七隊持續調閱監視器追查涉案人車,下午前往高雄市帶回駕駛黃姓犯嫌。警方表示,由於黃嫌在國道台中市泰安路段持刀攻擊黃姓被害人,案件繫屬台中地檢署,訊後將請示檢察官採隨案解送中檢複訊或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