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儒
台灣近年來越來越多兒童對於運動投入更多心力,參與棒球、籃球、羽球或田徑,有助於體能與自信發展,但若為了成績持續加練,忽略疼痛與疲勞,原本有益健康的運動,也可能造成累積性傷害。
常常在熱血運動漫畫或電影中看到主角隊伍成員每天從凌晨練到夜晚,甚至有所謂的魔鬼集訓期,把大家的汗水、淚水、體力榨到一滴不剩,靠著互相鼓勵與扶持讓每個人都變強,最終迎向美好勝利。然而這些看似美好的理想畫面其實對於兒童與青少年運動員身心可能造成傷害。所謂過量訓練,不只是訓練總時間太長,還包含訓練強度與訓練頻率超過身體目前能承受及恢復的能力。反覆跑跳、揮拍或投球,會讓骨骼、肌腱等組織產生微小損傷;若休息不足,損傷便可能逐漸累積,形成「過度使用傷害」。長期過度訓練造成疲勞累積、表現下降,甚至伴隨身心壓力過大最後出現職業倦怠。
評估運動專項化程度時,常使用三項指標:是否有一項最主要的運動、是否為了專注該項運動而放棄其他運動,以及每年是否有超過八個月投入該項運動。三項皆符合者,通常被歸類為高度專項化。對於12歲以下兒童是否應投入單一運動專項訓練,支持者認為,提早針對單一運動練習有助於累積技術、熟悉競賽,並讓具有興趣與天賦的孩子獲得有系統的指導;體操、花式滑冰、跳水等運動員顛峰年紀多在20歲前的運動,特別重視早期技巧培養,也常較早開始訓練。而反對者則指出,兒童骨骼與肌腱仍在發育,單一運動容易重複相同動作,尤其合併高訓練量與休息不足時,可能增加過度使用傷害、心理倦怠及退出運動的風險,也會壓縮多元動作、同儕互動與其他興趣的發展機會。
目前並無充分證據顯示,青春期前的單一專項訓練是成為頂尖選手的必要條件。國內外相關建議大致鼓勵12歲以下兒童參與多元運動,避免過早只專注於單一項目,透過不同活動培養較全面的基本動作與協調能力。訓練量方面建議每週有組織的訓練與比賽總小時數不超過年齡數字。例如一位10歲的兒童運動員,每週訓練加上比賽的總時數不能大於10小時,並且最好有自由玩樂(free play)的時間,訓練時間相比於自由玩樂時間最好不要大於兩倍,也就是至少5小時以上的玩樂時間,避免課表被訓練與比賽完全占滿。美國兒科醫學會與運動防護員協會建議每周最好有一至兩天以上休息可以讓身體好好恢復,平時搭配適齡、正確指導的肌力、動作控制與柔軟度訓練,也有助於建立身體承受運動負荷的能力。但上述這些建議並不是適用所有孩子的安全上限,仍須考量訓練強度、身體成熟度、睡眠及恢復狀況。
運動員除了面對辛苦的訓練,也承受父母、教練及自己的期待,以及希望超越對手的心理壓力。對於心智與情緒調節能力仍在發展的孩子,家長與教練應留意是否出現失眠、持續疲勞、疼痛、情緒與比賽成績起伏很大、容易過度自責在意別人評價、甚至抗拒原本喜愛的運動等危險訊號。也可以讓孩子透過簡單自評,記錄睡眠、疲勞、疼痛與壓力的變化,並在不責備、不影響上場資格的氛圍下,鼓勵孩子說出困擾。若症狀持續或影響日常生活,應由醫師、心理師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評估,協助調整訓練與生活安排。
(作者∕奇美醫院骨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