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一家紙張加工廠十六日在廠區露天燃燒大量廢木棧板等事業廢棄物,冒出大量濃煙,因火勢頗大還驚動消防車趕到滅火;環保局稽查該工廠未裝設空氣汙染防制設備,露天焚燒嚴重汙染空氣品質,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予以告發,共開罰卅一萬二千元罰鍰。
稽查員立即要求廠內員工撲滅火源,但因火勢過大,使用滅火器無法撲滅,趕緊通報林口消防單位派消防車趕到灌救滅火。
現場有員工向環保稽查員聲稱,是受老闆指示要隱密地處理廢料及廢木棧板等事業廢棄物。稽查員轉而訊問該廠負責人,對方矢口否認指使員工焚燒處理,卻又無法交代清楚工廠的廢棄物究竟如何處理。
環保局指出,顯然該廠隨意燃燒廢棄物應屬慣性處理方式,且負責人放任員工違法焚燒其事業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致無法自我收拾程度,乃依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予以告發,共開罰卅一萬二千元罰鍰。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環保稽查員廿四小時輪班稽查,全年無休,一旦查有汙染環境情事絕對從嚴從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