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潑漆主嫌交保 北檢抗告 另大陳島促進會7人複訊後交保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警方擴大追查,拘提包括陳友達(中)等7名共犯,訊問後1日上午將7人陸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何韻詩日前在台遭潑漆,警方一日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罪嫌,陸續移送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等七人,台北地檢署傍晚複訊後諭令陳男十五萬元交保,其他人以一萬到五萬元不等交保。
 此外,檢方前天對另兩名潑漆嫌犯胡志偉、梁太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台北地院裁定各以二十萬、十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昨日已提起抗告。
 檢警查出,當天事發前陳友達(五十四歲)等已到案的九名嫌犯,曾到新北市板橋區的辦公室開會,預先做沙盤推演及分工,分成三小組各自行動。
 三維分別攜帶紅漆,及裝餿水穢物的水球及水槍,若潑紅漆行動失敗,則將由其他組別接手,預謀朝何韻詩噴灑穢物。其中胡志偉、梁太富朝何韻詩潑灑紅漆後,其餘成員隨即撤退。
 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通聯紀錄後,鎖定陳男等人並循線將他們拘提到案,胡志偉、梁太富當天犯案後當場被逮,其餘七人則陸續被拘提到案,檢方昨日諭令以一萬至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