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主要重點 三大認定原則 路口安全 加強取締一個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統計全市至七月底,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十二人,其中肇因包括行人跨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等,致行人被撞送醫不治。一日起,警方將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一個月,請駕駛人多禮讓行人。
 交通大隊說,九月一日起,警方將在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五個主要重點「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並說明執法三大認定原則:第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三公尺,低於三公尺可取締。第二,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第三,執法時會儘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但若不聽指揮衝過去,可逕行舉發。
 五分局長梁仁輝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人亦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違規闖越車道,並確實遵守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及手勢指揮之規定。警二分局指出,路口安全大執法的目的是強化民眾交通守法安全觀念,機車紅燈右轉處罰六百到一千八百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處罰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