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梁姓街友今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六點許被人發現陳屍在溪湖鎮一處公園內,檢方解剖相驗後,研判係因脾臟破裂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疑有外力介入,經追查發現,梁因被狗嚇到而對遛狗的女子出言不遜,女子友人廖男、何男聞訊不滿,涉嫌將梁毆打致死,彰化地院二十四日依傷害致死罪將廖男、何男分別判處九年、八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凌晨零時許,李女與友人至該公園遛獒犬,梁姓、蔡姓街友在該處休息,被獒犬嚇到,遂向兩女表示「如果狗咬人,就要用刀割狗的喉嚨」。
之後,李女向廖男、何男告以上情,廖男聽後怒不可抑,拿著金屬棍前往公園,何男跟著前去。隨即由何持金屬棍先毆打蔡男,並喝令兩街友下跪。
蔡男下跪求饒,何見梁男未跪下,以金屬棍揮擊。蔡男見狀求情不要再打了、再打會打死人,卻引起廖男不滿,徒手毆打,直到梁男也下跪才停止。
後因附近住戶聽到爭執而報警,警方到場,蔡男不願聲張,僅要求員警陪他前往附近廟宇休息,梁男表示不願離開,但上午六點許,梁因脾臟破裂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判決書說,廖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想找被害人等理論,並要請他們離開公園,他沒毆打蔡,也沒看到何打人及強制的過程,他到現場時已經看到蔡及梁跪下,在何要打第二下時,他就將金屬棍搶起來,說不要打了等語。惟法院查證後,認事證明確,依傷害致死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