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8年4弊 勞團抗議

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等團體二十四日在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針對勞動基金弊案,要求勞金局強化內控、金管會嚴格監督。(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勞動基金發生弊端,全國產業總工會等多個工會團體二十四日前往勞動部抗議,共同抨擊勞動基金八年來發生四起弊案,造成勞工對政府的信心崩盤,提出金管會應查核勞動基金運用等訴求。

多個工會的勞團成員昨日在勞動部前,舉行「一二二四還我勞動基金」記者會,針對日前發生的勞動基金弊案,提出基金不法虧損政府應連帶賠償等訴求。

勞團訴求,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報告中提到定期將國內投資組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專門委員及組長等個人投資交易資料定期向金管會申報,該作法仍嫌不足,建議應由金管會主動查核。且內部稽核結果應定期向監理會報告,且賦予監理會抽查稽核的權利。

多個勞團成員二十四日聚集勞動部前,舉行「1224還我勞動基金!」記者會,針對勞動基金弊案,提出基金不法虧損政府應連帶賠償等訴求。(中央社)

勞動基金監理會委員邱奕淦指出,監理會上大多都是報告勞動基金運用績效,鮮少公開內部稽核勞動基金操作流程問題,勞動基金首次發生高階公務員內神通外鬼弊案,內控必須徹底檢討。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說,道德勸說不能遏止犯罪,只有嚴刑重罰才能做到,呼籲金管會介入監理勞動基金運用,嚴格把關。

勞動部回應指出,對於不法案件,勞動基金運用局會依契約對代操投信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契約、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及違約罰款等,並限制投信公司五年內不得參與委託招標案。

勞金局並擬定十二項改善措施,全面強化管控與監理機制,未來國內股票自營人員納入自律規範普查範圍,且定期向金管會系統申報,就個人投資與市場進行比對。勞動基金運用局也要向監理會報告內部與外部稽核結果的改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