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不出庭 劉樂妍恐遭通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女團F4成員劉樂妍涉嫌賄選,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台北地院二十七日開庭審理時,因劉女人在中國大陸,已第三度未到庭,承審法官當庭要求劉女的律師,必須提出合法理由,否則不排除對劉女發布通緝。

劉樂妍被控於民國一0七年的九合一大選前多,以減租一千元為代價,要求房客投票給當時參選的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事後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