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網防疫專區 提供勞動權益問答

勞工局職安健康處人員接到不少民眾來電,詢問防疫照顧假等相關勞動權益。(職安健康處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十九日起至廿八日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市府勞工局因應接踵詢問的「防疫照顧假」,以及因疫情「停止營業之薪資」等勞動權益,十八日在職安健康處網站建置防疫專區,提供相關勞動權益問答集,方便民眾上網查詢。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中央緊急宣佈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提醒民眾若符合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符合「防疫照顧假」的對象包括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十二歲以下之學童」;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等。

符合請防疫照顧假者,雇主不但需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不利之處分,勞工於申請防疫照顧假時,雇主可不支薪,但建議勞資雙方可透過合意協商給薪。

針對不符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對象,如有照顧家人之需求,得請家庭照顧假、特別休假或事假,雇主應予准假。

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佈特定場所應關閉,事業單位因而停業者,該停業因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停業期間的工資未強制應給薪,得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

他表示,業者如係配合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自主停業),該期間的勞動權益,建議雇主宜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溝通、討論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