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闖診所刺死牙醫 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台中二十二日電

賴姓男子三年前持刀到妹妹工作的診所,刺殺王姓牙醫致死,還刺傷診所兩名職員,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三十六歲賴男一0七年五月間持刀到台中市南區一家牙醫診所,找尋在診所內工作的妹妹受阻,拿折疊刀刺向羅姓櫃檯人員頸部,另一名翁姓護理人員出來查看,也被賴男持刀刺向右胸。

王姓牙醫師聽到呼救後前往查看,賴男竟朝他頸部刺殺,造成王男大量出血致死。賴男又折返櫃檯刺殺翁女,造成翁女氣管破裂,臉部、手部多處刺傷,羅女則趁隙逃跑向外求救,警方到場將賴男逮捕。

一審法官審酌賴男犯案時思覺失調、喪失行為能力,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執行後監護五年,二審維持原判。家屬不服結果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更一審宣判,仍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