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謝姓男子自認為個資遭外洩情緒失控,持西瓜刀闖進台南市衛生局東興辦公室,脅持一名女員工咆哮要求見局內長官,九名員警趕到現場安撫謝情緒後才棄刀,被強制送醫。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罪判他三個月,可上訴。
二0二0年十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四十七分,年近四十歲的謝男持西瓜刀至新營區衛生局東興辦公室大廳揮舞,見劉姓女雇員在疫苗室前,上前抓住她的右側肩膀,另手持刀大喊要見最大的長官,並將劉女拉至大廳,後來經劉女安撫而放手,謝男仍持刀揮舞並朝一旁會議桌砍下去。
新營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員警獲報抵達現場,並好言相勸要他先把刀子放下,經溝通後謝才棄刀,多名員警上前持續安撫,待救護車到達後與衛生局人員將他強制就醫。謝曾因施用毒品被判刑四個月確定,二0一八年十一月間執行完畢。謝否認犯行並辯稱沒有要恐嚇,也沒傷及無辜,只是拿西瓜刀揮舞而已。
法官認為謝男只因一時情緒不滿,持刀至民眾洽公往來的衛生局揮舞,使公眾心生害怕,更波及到無辜的劉女,控制他人行動自由,被害人近距離面對不滿情緒高漲的持刀男,心中恐懼壓力可以想像。謝男一個行為觸犯恐嚇公眾安全、恐嚇及強制三個罪名,應以最重的強制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