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安南區郡安路四段嘉南大排旁道路遭丟垃圾包,有民眾卻將禁止亂丟垃圾包行為公告張貼於電線桿,「捉(照)到者一律送環保局開罰,自重!」環保局指出,這位民眾的熱心行為,未捉到亂丟垃圾者,本身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廿七條第十款「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違者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
在街角巷弄或無人空地處,常有民眾趁四下無人時棄置垃圾,只要一有人丟,隨後就有人跟著丟,造成垃圾堆積,環境髒亂。環保局不定期派員巡查,更在安南區、南區、永康區及北區等地區架設監視器材,擴大稽查垃圾不落地,嚴加取締以杜絕垃圾包丟棄亂象。
郡安路四段嘉南大排旁道路遭丟垃圾包,民眾將禁止亂丟垃圾包行為公告張貼於電線桿,「不要將你家的垃圾包拿出來亂丟,錄影監視中」、「捉(照)到者一律送環保局開罰,自重!」,沿路就有十多支電桿張貼了公告。
環保局表示,這位民眾的熱心行為,未捉到亂丟垃圾者,本身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廿七條第十款「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將裁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款,得不償失,若發現亂丟垃圾者,可通報環保局稽查,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呼籲市民發揮公德心,莫隨意丟棄垃圾,破壞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