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第二市場內某家小吃店二十三日爆發肢體衝突釀一死,警方在桃園市帶回五人後送辦,二十八日在屏東縣逮捕主嫌林姓男子與同夥等共四人,正押返台中。
檢方昨天指出,檢方二十四日調查後,認為游姓被告因涉犯刑法二七一條第一項之殺人既遂、二七七條第一項傷害、一五0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施強暴脅迫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以上之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盧姓、邱姓、劉姓等被告涉犯刑法第一五0條第一項之妨害秩序罪嫌重大,各以五萬元、三萬元、三萬元交保。游姓被告已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案相關被告之參與及角色分配情形,尚在偵辦釐清中。
檢警查出,黃姓男子等五人二十三日清晨六時許前往此家小吃店用餐,林姓男子等人進入店內準備用餐。
林男見到黃男等人以為遇到熟人上前攀談,黃男認為不認識,回林男「我又不認識你」。林男認為對方態度不佳,雙方爆發口角,在同行友人勸阻下,雙方點餐後各自找位置用餐。
席間黃男打電話給友人稱「一起來吃早餐」,林男在隔壁桌聽聞,認為對方要糾眾到場,林男待黃男掛斷電話後,立即與同夥持現場的桌椅,毆打黃男等五人。林男等人犯案後,分乘三輛自小客車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