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府為提升社會福利資格認定及津貼發放效率,縣長張麗善指示社會處儘速審定一一二年度各項社福資格及津貼發放;昨日下午於水情中心,由社會處長林文志主持,召開一一二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會議,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及社會處各科研議相關審核作業及擬定統一審查機制。
社會處指出,社會救助體系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審查,攸關其他福利津貼的審查標準與發放;審查工作除公所村里幹事及相關人員,社會處亦全處動員以最快速與最有效率方式完成清查作業。
社會處於一一一年修正相關規定,為便利民眾申請及取得社會福利資格,如有提出家戶人口因無法履行扶養義務或特殊情形,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免附法院判決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社會處逕派社工前往訪視與關懷,實際了解家戶情形,另對於申請不符補助標準之家戶,也會協助轉介其他資源給予最適切服務與協助。
社會處提醒鄉親,如需申請一一二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攜帶申請人印章、戶內人口之金融存簿封面與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辦理,另若對一一二年度各項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有任何問題,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縣府社會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