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涉違法代操投資 最重5年徒刑併科5千萬罰金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一日證實收到民眾檢舉網紅涉及非法進行全委投資業務,金管會將依相關事證進行查核,若查證屬實,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至五千萬元罰金。

繼金管會今年七月接獲民眾檢舉網紅「大萌妹子」無執照卻收費推薦民眾買台股後,近日金管會再接獲一波檢舉,有六名打造為高富帥人設的網紅涉及違法代操投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金管會收到民眾檢舉,有網紅非法進行全委投資業務,涉及違反投信投顧法第六條規定,「非依本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高晶萍說明,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業務,依投信投顧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高晶萍表示,金管會收到檢舉函,將依民眾提供的相關事證進行查核,並依相關行政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