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因應水情嚴峻,嘉南地區一一二年第一期稻作休耕補助除農民外,育苗業者、水稻代耕業者、稻穀烘乾業者以及良質米集團產區也都納入補償對象,目前已接近十二月廿七日截止期限,市府呼籲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受損補償對象除農民外,在實施範圍內,政府登記有案且繼續營運之水稻相關業者也包含在內,如育苗業者、水稻代耕業者、稻穀烘乾業者及良質米集團產業區業者等。
育苗業者部分,針對已育苗部分,每公頃補償八千七百五十元;減育秧苗部分,每公頃補償兩千五百元。水稻代耕業者部分,針對曳引機補償每台十五至二十萬元;插秧機補償每台十萬元;收穫機每台二十萬元。稻穀烘乾業者部分,每公噸補償三百三十元。良質米集團產區每公噸補償三百五十元。
李建裕說,全面節水停灌補償,農民每公頃九萬六千元,不種植水稻,配合轉作「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綠肥、景觀作物或各項獎勵作物(如胡麻、絲瓜、硬質玉米、小麥等等)就能申請。

另外,不種植水稻,辦理翻耕或種植非屬「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作物(排除大宗蔬菜甘藍 、結球白菜及花椰菜)可申請每公頃八萬五千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