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女不滿遭騷擾 一刀刺死熟睡街友判12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苗栗市黃姓女子不滿徐姓街友多次騷擾,前年趁他正在土地公廟睡覺,持刀加以刺殺。二審認定黃女涉犯殺人罪,但審酌她罹患思覺失調症,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判刑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黃女(39歲)因不滿徐男(39歲)曾多次騷擾自己,還曾竊盜她的水果刀,因此心生不滿。民國110年8月11日晚間8時許,前往苗栗市國華路上的大賣場購買一把水果刀。

次日凌晨2時許,黃女騎機車到苗栗市貓裏山公園附近的土地公廟尋找徐男,但未發現。2個小時後,她再度騎機車到土地公廟,發現徐男躺在廟裡的沙發上睡覺,隨即持水果刀朝他的左胸刺殺。

徐男驚醒哀嚎,黃女犯案後立刻逃離現場。12日上午8時許,徐男被民眾發現坐臥在沙發上,已無生命跡象,經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黃女逮捕,依法送辦。

一審苗栗地院審理期間,黃女坦承殺人,合議庭認定黃女罹患思覺失調症約8年,有治療必要,去年1月已先令黃女入院監護2年。

合議庭審酌黃女雖曾接受治療,但出院後未定期服藥長達4、5年,目前聽幻覺及視幻覺持續存在,案發時認知能力退化,受思覺失調症影響產生犯罪動機,但未與徐男家屬達成和解,依殺人罪判刑12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適當,維持原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