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博稱黨產條例為惡法 恐侵害人權使組織蒙冤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記者黃秋儒攝)

記者王超群/專訪

黨產條例適用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主辦單位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接受本報專訪,他指出,粗暴簡化對待歷史並不是真的歷史,沒有依證據和舉證原則的裁判則不成法理。高思博說,人權協會有鑑於黨產條例惡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重大迫害,認為這些被認定附隨組織均有莫大冤屈,出面主辦研討會,希望法學界的正義讜論能供法官參考。

高思博說,早在陳水扁執政時期針對黨產就有過清算,事實上,當時法律依合法原則可以要回的,全部都已處理過;黨產條例之所以稱惡法,就是這部法讓當初權力不敢伸入的領域,在法理上不能強索的部分,都以政治方法曲解法律而為之,使得相關的當事人或機構,蒙受極大的冤屈。

受到法律框限做不到的部分,藉由一部惡法,執政者就什麼都能做,這對人權是有重大侵害的疑慮,人權協會本質上就是為社會上受不公義的陳情者伸張正義,作為理事長,高思博認為有義務要站出來主辦這場探討法治國精神的重要課題的學術研討會。

此外,高思博表示,本場研討會與會嘉賓陣容最整齊,探討最全面,至於法院實務面過去少採法學界對此課題的見解,主要還是受到政治氛圍影響,但過去也不是沒有勝訴過,而社會上也仍有對權力不受節制、擴權不受監督甚至曲解法律框架、扭曲法治精神看不下去的法界學者,他們的論點未來會結集出版,也希望實務界可以看一看,參考一下。

高思博說,漠視程序則不成法理,黨產條例提供吾人深思法學教育並應珍惜民主的啟發。這次的研討會報告人與談人談出黨產條例適用之理論與實務的高度,一談到形式法治國跟實質法治國,依中文語境感覺上好像「實質」比「形式」好,事實上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法理,黨產會是粗暴的簡化歷史,漠視程序正義。高思博強調,不當取得財產,如果不符合法理程序正義,才會有社會冤案的發生。

高思博還表示,中華人權協會長期接受社會上團體或個人,就不公不義陳情經評估後給予個案適黨援助,這場研討會實在是社會該重視的重大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