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研判基於安全考量 火箭殘骸需要時間排除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交通部十二日宣稱,經我方抗議,陸方「航太活動」禁航時間調整為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五十七分(全程二十七分鐘);但十三日中午在大陸福建海事單位公布活動時間為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全程六個小時)。民航局及航港局晚間發布公告。根據航港局公告,請業者於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避開公告區域,以維持航行安全。
交通部十二日發布新聞指出,經我方抗議,陸方十六日禁航時間由三天縮短為二十七分鐘;但是福建海事單位於中午十二時四十七分公布活動時間為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傍晚交通部立即改口。
交通部說,大陸兩單位公布時間不一致,經相關人士向福建海事單位查證及了解後,研判對岸應是基於火箭殘骸等對海上航行安全的考量,需要時間排除。
航港局於官網公告,十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請相關船隻避開下列公告區域,以維持航行安全。座標範圍:A(北緯26°05.58′、東經123°20.52′)、B(北緯25°42.30′、東經122°55.50′)、C(北緯26°32.94′、東經121°57.06′)及D(北緯26°56.40′、東經122°22.08′)四點連線區域。
航港局長葉協隆指出,海運是自由航行原則,由船長依照海圖做航行路徑的判斷,和空運有固定航路不同。而船隻只要繞行,將不會有太大影響。
民航局及航港局發布飛航公告及航船布告周知海空運業者,避開大陸航太活動區域,民航局與航港局屆時將二十四小時監控周邊海空域動態,維護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