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立院十四日三讀修正環評法條文,增訂所謂的龍崎條款,讓歐欣案正式落幕。修法後明訂,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開發許可後,環評審查結論就算失效,明確避免衍伸額外爭議。對此,市長黃偉哲感謝中央傾聽居民聲音,守住龍崎自然地景、捍衛環境正義。
黃偉哲表示,自己在擔任第一任市長時,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處理歐欣掩埋場的開發案,阻擋掩埋場在龍崎的開發。其後,市府也貫徹立場,包含審議劃設自然保留區和地質公園,持續跟中央溝通研議修法可能性。
如今,修法通過,是龍崎居民的勝利、是環境的勝利也是台南的勝利,感謝中央和立院對台南的支持。
市政府指出,針對水土保持部分,曾於一0八年時函文通知歐欣「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失其效力,並持續向高等行政法院上訴,表達水土保持計畫失效之適法性。
另外,也請農業局規劃「龍崎工業區牛埔惡地指定自然地景評估報告書」,送臺南市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在一一0年審議通過劃設,通過共二百八十一公頃自然地景。
在環評方面,環保局也於今年三月函請環保署研議廢止「南區(龍崎廠)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