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五日上午永康區大灣路學生寄宿舍發生火警,幸住戶均順利逃生無人傷亡,惟消防局後續調查發現,該址未設住宅用警報器,消防局已即刻開具限期改善知單,南消五大副大隊長李博閔後續也率隊進行災後訪視及宣導,為守護學子安全,南消即日起也將全面清查學校附近學生寄宿舍。
消防局表示,許多學生寄宿舍普遍未設置住警器及滅火設備,電器過多負載使用,並堆積許多雜物妨礙逃生路線,南市府也十分關注本案,消防局即日起將針對學校周邊學生宿舍、集合住宅等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檢,以加強學生住宿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包括內部是否安裝火災警報系統或是住宅用警報器等消防安全設備並同時宣導應注意電線和插座的使用情況等。
根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規定,學生賃居處所應該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定期維護保養。如場所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將被開罰六千至三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