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舍監闖女大生寢室 用凡士林抹腳猥褻遭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三歲高姓男子去年任職台中市霧峰區某大學宿舍管理員時,涉嫌於去年六月間持萬能鑰匙闖入一名女大生的房間內,以凡士林塗抹女大生的腳趾、腳背、小腿等部位,女大生嚇醒後,逃離寢室、告知友人,一審時因高已賠償女大生損失,達成和解,判刑六月,緩刑三年。

判決書指出,高姓男子曾任台中市霧峰區某大學宿舍管理員,而被害的女大生則是宿舍的工讀生,去年間因與女大生宿舍同樓曾的學生,感染新冠肺炎,因女大生是該層工讀生,為避免染疫無法工作,女大生聽從高建議,從原本住得六樓房間,搬到一樓房間,不過該房間因空調故障,又搬到隔壁間,高男以收垃圾為由,未經女大生同意,以萬能鑰匙打開女大生的房間門,發現女大生已經熟睡。

高男見有機可乘,拿出自備的凡士林乳液,倒在手中後,開始塗抹女大生的左腳趾頭、腳底、腳背、小腿等部位,女大生驚醒後,高男還故作鎮定,以手按壓女大生左肩,還說「時間還早,可以再休息一下」,女大生將腳縮回來後,表明要回原寢室休息後,離開現場。

女大生事後向友人提及此事,校方調閱宿舍監視器後調查,將全案移送警方偵辦。高男警詢時一度辯稱,對女大生腳塗抹乳液,有獲得女大生同意。

台中地院審理時,高男已坦承犯行,而且還與女大生達成和解,女大生同意給予高男緩刑處分,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緩刑三年、付保護管束,另接受法治教育三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