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進耀、陳銀全、王勗∕綜合報導
交通違規取締新法上路,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上限將提高至六千元,同時,噪音汽機車與無照、危險駕駛,罰則也要加重。台南警方也將從暑假開始加強宣導及違規取締。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近日一口氣強制執行四件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款案,駕駛人經催討均全部繳清罰款。台分署提醒,一日新法上路,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上限將提高至六千元。無照、危險駕駛罰則也要加重。
四件優先強制執行不禮讓行人罰款案,包括住北區的陳姓男子(卅六歲)前年十二月間在基隆市被開罰再加交通違規,合計三千五百元;住中西區的高男(四十五歲)前年二月在東區開車被罰,加另七案交通違規罰鍰,合計罰鍰金額三萬三千六百元;許姓婦人(五十九歲)去年三月在高雄市鼓山區機車被罰一千五百元;彭男(六十八歲)在新北市新莊騎機車被罰一千五百元。

另,環保署公告修正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於六月卅日起實施。
汽機車於夜間時段或行經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區域,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時,罰鍰從原本的三千元加倍至六千元,累犯持續加倍裁罰到上限三萬元;另經攔(查)檢測超標者,也依噪音管制法第十一條,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三千六百元。
南市環保局指出,駕駛人於夜間時段行經住宅區,應降低音量行駛,噪音車夜間違規提高罰鍰金額,時段介於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依不同噪音管制區管制時間不一。
暑假期間,台南迎來觀光人潮,年輕族群常使用租賃機車代步,市警二分局於卅日已派員前往火車站週邊加強租賃業者宣導,盼業者租車不忘提醒遊客「戴安全帽」、「禮讓行人」、「不酒駕」、「不超速」,並將持續執行易肇事時段、路口取締,並針對路口違停、闖紅燈、未依規定轉彎、未禮讓行人、行人違規等情形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