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北京當局人大常委會議決通過《北京市實施反恐怖主義法辦法》,針對包括無人機使用、郵政快遞等領域安全防範措施進行規範,違反者依法課罰及追究刑責,該辦法將自明(2024)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該辦法中明訂郵政、快遞企業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和登記,按照規定對寄遞物品採取過機安檢、開封驗視等安全防範措施,並登記物品資訊。郵政、快遞企業應當在寄遞物品處理場所配備安全檢查設備,安排具備專門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對從外埠進入該市的寄遞物品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檢查。
即時遞送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落實遞送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在攬收時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登記,對遞送物品進行驗視,並登記物品資訊。遞送物品應當遵守國家關於禁止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針對即時遞送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關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規定生產、銷售此類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所有者應當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在北京市空域內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空域管理、飛行要求和批准程式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恐怖活動、非法破解安全控制資訊系統或者從事其他違法活動;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利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違法行為的,依法可以採取技術防控措施,必要時可以扣押物品、查封場所。
北京當局特別是針對交通運輸、物流寄遞、保安服務等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生產經營者建立完善反恐怖主義防範制度,做好反恐怖主義安全防範工作,宣傳、普及防範和應對恐怖襲擊知識。違反該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