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交保僅說「謝謝」 快速離開法院

前議長郭信良被交保走出法院,面對媒體僅說「謝謝」,在親友的陪伴下迅速離去。(記者葉進耀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和安南區佃西里長高進見被控貪汙收賄起訴後移審法院被諭知交保,2人於5日晚間9點多辦妥交保手續後走出法院,郭信良面對媒體訪問,僅說「謝謝」,其餘不願多說,在親友的陪伴下離去。

檢方起訴郭、高2人並以他們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建議法院繼續羈押。法官認為,2人雖否認涉犯貪汙罪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及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惟其犯罪嫌疑重大;又被告本案所犯之罪屬於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可認其有逃亡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惟考量被告可提出相當之保證金,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及被告本案犯罪情節、犯罪所生危害等情狀,法院認為如課予被告提出相當之保證金,同時予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禁止被告與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形成拘束力,而得確保後續程序之進行。

最後,郭信良交保150萬元,高進見交保50萬,同時諭知2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不得對本案同案被告、證人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